各学院、2024届毕业生:
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院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准确、真实,现将教育部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要求重申如下:
一、“四不准”
1、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。
2、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。
3、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。
4、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二、“三不得”
1、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。
2、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。
3、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、评优等挂钩。
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有违规情况,请立即向我校相关部门反映,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:
就业指导中心副科长监督电话:18011286490
纪检监督电话:18602867903
就业指导中心电话:028-37219202
就业指导中心邮箱:18228180407@163.com
眉山药科职业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
2024年6月14日